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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2 章 藏北探秘(5)[1/3页]
“哦?是吗。”
卫洵不置可否:“你不是说那头雪豹是纯正的野兽?”
它确实不是什么豹子精,不然我也不会推荐给主人你呀。
狐崽理所当然:我们精怪之间不互吸的
那你就知道它血阳气足了?
看天色渐晚,卫洵往文布南村的方向折返。
感觉嘛,我们天狐的感知可强了,起码它的阳气比其他几个男人强多了。
狐崽叭叭叭用挑拣大白菜的挑剔口吻,把队里十几个男人的阳气水平排了个序:兽血就是阳气更足的
以前外出狩猎的猎人猎到鹿等野兽,确实会生饮鹿血,像鹿血,虎血等等,各种兽血在传说中都是大补。但雪豹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还真没几个人敢去喝它血的。
卫洵道:你去偷喝血?
我喝不了呀,现在还承受不住
幼狐委屈道,要是能自力更生,那还好麻烦到主人呢。它现在顶多能吸收精纯阳气,喝血或者做其他的事情提取阳气,目前消耗太大了。就只能撺掇主人以阳补阳,它再从主人身上吸一点。
卫洵之前就有想法,用魔蚊口器从雪豹身上吸血感知它的心理,从而判断它究竟是真的豹子,还是伪装的人,或者有什么特殊身份。现在倒是和幼狐想法不谋而合。
不过这就不用让小狐狸知道了。
于是在回去的路上,狐崽哼哼唧唧求了他一路,卫洵也没给个准话。到最后心里敷衍道生血不卫生,你想想别的获得阳气的办法
别的办法……有倒是有……就是更不卫生啊……
狐崽嘟嘟囔囔,声音越来越小,在卫洵走到有人的地方后彻底息了声。
“卫哥你回来了!”
文布南村口翘首等待卫洵的正是翡乐至,他已经穿上了身蓝色的冲锋衣,换好了合适的裤子与鞋,这应该就是旅社提供旅行包中有的物资了。
看卫洵回来,翡乐至高兴极了,忙迎上前来。忽然间他停住脚步,惊恐望向卫洵的帽子,手指都在颤,磕巴起来。
“卫,卫哥,你你你,你帽子里”
“是我养的小宠物。”
卫洵笑道,把巧克力色的雪貂捉了出来,托在手上:“很乖,我一直带在身边,也不知道怎么就也被选入到旅程里了。”
“原来是这样,怪可爱的呀。”
翡乐至试探想摸貂,被貂崽龇牙凶走,也不生气,乐呵呵道:“徐阳他导盲犬不是也进来了吗,说不定动物比人更能适应野外环境呢。”
随后他忧心忡忡,压低声音:“哥,挺多旅客一直都在丁一身边,刚才你去绕湖,大家过去文布南村搜索,看完北村后本来要越过沟壑,去看南村,但是丁一不去,其他,其他旅客竟然就都没去。”
“他们就这么怕丁一吗?我本来想过去探探,但是季大哥劝我要谨慎,别独身离队。”
“你做的对。”
看翡乐至因自己的退缩而有点羞愧的低头,卫洵安抚拍了拍他的肩膀:“咱们是新人旅客,初来乍到,要多看多听,不能莽撞,最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
“丁一毕竟是导游,他不去南村,肯定有自己的道理。”
“嗯,我听卫哥的。今天下午我们”
翡乐至叨叨了起来,他家境好,但家教也严,没染上那些二代的脾气,人看起来又热情活泼,很容易和陌生人打成一片。但今天他试图融入团体,打探情报的进展却并不顺利。老手旅客们都很冷漠排外,虽然可能挨着卫洵的面子,没有什么暴力行为,但却完全不理会翡乐至。
翡乐至碰了一鼻子灰,只有季鸿彩,房宇航他们三人愿意与他多说几句,但也是一谈到导游就噤了声,只是含糊说最好不要得罪导游。
为什么旅客这么怕导游?
翡乐至不明白,他把今天下午的所见所闻原原本本告诉卫洵,卫洵听了便知道,那些老手旅客畏于丁一淫威,没那么快站到他身边来。老手旅客都精明的很,除非卫洵展现出压倒式的实力,否则他们绝对都更倾向于明哲保身。
至于丁一不去南村,其他旅客也不去,倒不一定是因为害怕导游,而更可能是无法远离导游。
就像卫洵醉美湘西时导游胸针的附加功能相信科学,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旅队,让胸针笼罩范围内的旅客们远离灵异类危险一样。
“乐至,你是不是到现在都没有过高原反应?”
卫洵提点道,翡乐至恍然大悟,疑惑挠头:“是啊,嘿,对啊,我怎么都没有高原反应,也不觉得憋气呢?”
说着他做了几个深呼吸,确实没有氧气稀薄的感觉,翡乐至想了想,更是不明白:“白桃姐和徐阳好像也没有高原反应,其他老手旅客也是。”
文布南村海拔约四千六百米,蓦然从平原地区来到高原,像他们新人蓦然从平原地区来到高海拔的地方,就算各人体质各异,至少也能感受到空气稀薄。
丁一导游胸针的附加功能,可能就是与预防高反有关,而胸针自然有影响范围。如果翡乐至没有被季鸿彩劝住,冒然前往南村的话,恐怕会毫无准备陷入可怕的高反之中。
丁一耍的就是这种小心眼,按理说卫洵去转湖,不仅有顺逆时针的问题,也会突然受到高反的影响。只不过有雪域高原也是狐族生存的领域,雪狐,藏狐,都算是天狐的狐子狐孙,有天狐附体,狐族能生存的地方,卫洵都能适应环境。
除了消耗阳气太多以外,天狐附体没什么毛病。
“这毕竟是超自然的事情,咱们这旅程也算是做任务,可能就是不会有高反吧。”
翡乐至乐观道,这就是新人很容易的想当然。就连卫洵在第一次旅程时,一开始也觉得他们相当于在异次元空间做任务,毕竟惊悚全球旅社太过神秘莫测,拥有强大威能,任何无法解释的灵异神怪,在旅程里看起来都是正常的。
卫洵也是在回到现实,发现同一时间湖南省湘西州大地震后,才意识到旅程也是在现实,只是在普通人探索的极限之外。像这次藏北之旅,恶劣的气候,高海拔,凶猛的野生动物等等,绝对也是他们旅程中会遇到的难点。
“你现在饿吗?”
“饿啊。”
翡乐至拍了拍小腹,咕噜声传来,他颇为不好意思:“卫哥也饿了吧,回去应该就能吃上饭了。”
旅队的驻扎点是文布南村旁边的露营地,视野很好,能看到当惹雍错。帐篷已经都搭起来了,但今晚这顿饭旅队是在文布南村里吃,对村里人而言他们是国家派来的科考队,招待的十分热情。
“是啊,你会觉得饿,也会觉得冷,觉得晒。”
卫洵点到为止:“这场旅程对我们而言,都是真实的。”
会觉得冷,觉得晒,觉得饿,为什么单单没有感到高原反应?
老手旅客为何那么害怕,却又无法脱离导游?
翡乐至不傻,卫洵感到他呼吸频率变化,便知道他想明白了什么。
卫洵喜欢聪明人,一点就通。他也喜欢老实人,他说什么就信什么。
说话间两人便到了栋传统藏式建筑前,这是文布南村用来招待客人的房子。
“哟,卫队回来了?”
木质的长饭桌前坐满了人,丁一左拥右抱,见卫洵与翡乐至进来,嘿然一声推开怀里的林启明,站起身,不怀好意的目光在卫洵身上扫来扫去。
“卫队长发现了什么没有?”
对从卫洵身上看不出任何伤处这点,丁一看起来并不满意。一下午过去,他再见卫洵,心又痒痒的,真是少有的大美人啊,要不是爪牙这么尖锐,他今晚估计就能把卫洵带回帐篷里了。
“是有奇怪的地方,湖边没有其他游客,只有我一个人。”
“嘿,这是咱们的旅程,当然不会有其他游客了。”
丁一笑道,冲卫洵举起酒杯:“辛苦卫队长给咱们旅队祈福了,这次旅程肯定能顺顺利利,来,我敬卫队长一杯!”
“丁导客气了。”
和乐融融氛围下,卫洵端起自己面前酒杯,冲丁一敬了敬酒,然后一饮而尽。
烈酒入喉如火焰在烧,卫洵苍白的脸一下子染上薄红,眼神看起来都迷离水润了些,在昏暗的灯光下越显惑人。丁一看的下腹一紧,借饮酒掩住不怀好意的笑。
他杯子里的是青稞酒,青稞酒度数不高,甜香不醉人,卫洵杯里的却是高度数的白酒。就算是酒量再好的人,直接喝一杯白酒下去都不会好受,丁一笑吟吟欣赏美人醉酒的模样,慢悠悠夹了粒花生米。wap.xs74w.com
他没给卫洵酒杯里下什么药,就是纯粹的白酒而已。丁一自诩是非常会享受的导游,他不急,这旅程十几天,有的是收服卫洵的功夫。肉吃到嘴边就没意思了,想到能一点点卫洵,丁一兴奋地很。
又有几个老手旅客在丁一的示意下,站起来给卫洵敬酒。卫洵看起来像是真把队长这职位当回事了,来者不拒,一眨眼就是五六杯酒下肚,醉态越来越明显,看的翡乐至都着急,主动站起来要给卫洵挡酒。
卫洵拦住他,摇了摇头,对丁一轻笑道:
“不喝了,吃饭吧。”
似是酒喝多了,他声音都软下来,让人骨头都酥了,丁一一时间都忘了灌醉卫洵的计划,直勾勾盯着他看,就会说“好好好”,美人看得见吃不着,他越发使劲揉弄怀里的林启明。林启明又痛又羞耻,脸上还得僵笑着,依偎在丁一身旁。
他也在看卫洵。林启明一开始就知道,丁一看上了这个新人。虽然看似卫洵揍了丁一一顿,但林启明知道,以卫洵这种谦谦君子的性格,是绝对斗不过丁一的。
他本来该嫉妒惶恐,敌视卫洵的,林启明知道丁一什么都模仿丙九,就如他只爱队里最好看的这个点一样。如果丁一真得了卫洵,他林启明就算靠着像林曦的脸,不被完全抛到脑后,也绝对会少了许多照顾。
这在旅程里是致命的。
但每当黑暗的心思生起时,一看到卫洵,却又都全消散了。林启明想,如果他是导游,也绝对会喜欢卫洵,想把他收入怀中的。
这么美好的人,就该被仔细珍藏,小心呵护,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捧到他面前去。刚才卫洵冲着这边微笑,丁一激动起来,林启明却觉得,卫洵是在冲着他微笑。那笑容淡淡的,如月光般,清亮却不刺眼。
没有鄙夷,没有轻蔑,没有低视。
就是对一个正常人的,谦和友好的笑容。
不过都只是想活着而已,人生怎么就那么难呢。
林启明眼眶微红,却是回身更钻进丁一怀里,撒娇扮痴:“丁导别光看卫队,我都要吃醋啦。”
丁一也就是凭着个导游身份罢了,想到他看卫队的眼神林启明觉得恶心。
“好好好,看我们启明啊。”
酒不自醉人自醉,丁一笑呵呵亲了亲怀里小美人,一时间竟觉得林启明眼眶微红的模样,也有点卫洵醉酒神韵,多么好的两个美人,全在他的旅程里,能任他肆无忌惮玩弄,当导游,就是这么好的一件事。青稞酒度数不高,丁一却觉得自己已经醉了,他毫不掩饰与林启明亲热起来,做着娥皇女英的美梦。
却没有注意到饭桌上的气氛更沉寂了些,原本丁一趁卫洵转湖,有抓有打收拢教训好的旅客们再次动摇起来。
跟着这样的导游,真的能活下来吗?
旅客们看似忍耐性很强,能忍耐导游的一切剥削,恶行,只是为了最简单的诉求,那就是活下来。
但是丁一,他真的配吗?
卫洵有一搭没一搭吃着酥油糌粑,他懒洋洋支着头,眼睫微垂,那惑人的醉态让人不敢直视,却又忍不住偷窥。丁一和林启明那边发生的事情,卫洵似是看到了,又似是没有看到。
卫洵喜欢聪明人,喜欢老实人。
但他最喜欢自作聪明的人。
自作聪明的人,比聪明人少了分眼力智慧,比老实人少了分谨慎踏实。只要稍微一鼓动,就会向卫洵想要的方向去,还以为是自己做出的决定。
好操控的很。
今晚的晚餐很丰盛,有一整只烤羊,几盘子风干肉,还有酥油糌粑,青稞酒之类的。食物都被分开,大家自己吃自己盘子碗里的东西,不像寻常聚餐,大家从同一盘子里夹菜。
虽然每人包里都准备了应急食品,但这毕竟是十二天的旅程,后边还要穿越羌塘无人区,不像醉美湘西只有六日五晚。压缩饼干能量棒之类的食物那是得到荒无人烟的地方才开吃的。
老手旅客们都谨慎的很,卫洵接着醉意看到有人用了自带的银筷子,有人往自己碗里撒未知粉末,然后才开始吃的。分餐是最安全谨慎的做法,也防止了整个旅队一不小心全军覆没。
卫洵盘子里有几块烤羊肉,两个酥油糌粑,还有块黑红色的,半个手掌大,像是熏过的肉。卫洵夹起这块肉嗅了嗅,狐仙附身后的嗅觉格外敏锐,卫洵隐约闻到了股咸腥味。筷子戳进肉里,肉纤维很短,一丝一丝的。是种暗红色。
“啪。”
筷子碰撞声惊响,引起不少人的注视。只见卫洵筷子敲在了翡乐至的手腕,让他原本要夹菜的手一晃。
“卫哥感觉怎么样?还好吗?”
翡乐至觉得卫洵是醉了,他放下碗筷,想去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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