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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我喜欢就好[2/3页]
,所有的上班族和小商贩,今早一睁开眼,看到外面那伴随着狂风肆虐的雪花,都有一种今天停留在被窝内的想法,不想出去上班,不想出去赚钱,不想去跟风雪进行一些顶头碰。
魏涛租赁的高层两居室内主卧,两人都不太喜欢那种遮光布让整个房间始终处于绝对黑暗的感觉,一层可以阻隔外面视线的白纱帘,在窗户隐隐漏风的吹动下,唤醒了屋内的人。
有魏涛做抱枕,做挡风工具,仅仅是半梦半醒喃语几句后裹了裹鸭绒被,曹曦雨就不冷了。
看她回笼觉再度睡着之后,魏涛才起身,给她盖好被子,将第二层的厚窗帘拉上,挡住大半的窗口,让那些许透进屋内的风,不足以再吹动厚窗帘。
起身,拿着衣服,走出房间,轻轻关闭卧室门,冲澡洗漱,内里是厚的保暖衣,牛仔裤休闲棉皮鞋,上身是一件普通的长袖衫,外面一件休闲西装样式的皮夹克,腰带是大h的,尽管会被长袖衫的下摆挡住,但在一些日常动作时,还会偶尔露出来。
对奢侈品,魏涛是一点不抗拒,甚至内心还有很强烈的渴望,他从不否认自己就是个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的土鳖,咱也接触不到什么私人订制服装的层面,重生之前最羡慕那些有钱人穿金戴银一路奢华的装表在身上。
跑车喜欢吗?
豪华品牌的手表喜欢吗?
奢侈品牌的衣服用品喜欢吗?
他都不否认喜欢,质量什么的先放在一边,哪怕是土鳖一点,满足重生前那个普通人魏涛的心愿,过份吗?
一点不过份。
剩下的,我有钱了,买好一点的东西,有毛病吗?一件皮夹克,一万多,没问题吧,以魏涛重生人士的眼光,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在这几年东北冬季最流行的服饰——貂皮大衣。
女的还好,除了黑色有那么点烂大街之外,选择其它颜色,还不至于彻底进入时代审美的鄙视链。
男人穿貂皮,现在是无比流行,但凡是家里有点条件的,肯定会买,装13神器,绝对有牌面的冬季服装首选,付鑫、付铁生、刘磊、朱峰、乔新华、海勇等等这一批人,几乎都是中短款的貂皮大衣。
本来是很暖和的保暖衣服,硬生生成为了俗不可耐造型产物的鄙视链最低端,现在还好,大金链子夹包搭配貂皮大衣,炮头搭配冬天也要想办法展露的纹身,绝对是这个时代东北男人对于形象气质的一种特殊追求。
魏涛不评价,重生之前的他就是没那个条件,不然也会一样装束,就跟十年后的精神小伙一样,又瘦又短的裤子,不穿袜子豆豆鞋,盖帘发型。
时代产物,能理解,无法接受自己去‘温故知新’,所以魏涛当前的装束,稳重之中带着休闲,不难看,还从千篇一律之中突显出来。
没办法,当前觉得好看就是冬天的貂皮貂绒,不穿这个的,会被别人觉得你审美有问题,像是魏涛这种,不会有人觉得他没钱买,一定是审美问题,他跟不上潮流。
他也不夹包,到是一些身上放不下的东西,陆江会拎一个类似文件包的皮包,里面会装零七八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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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我喜欢就好[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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