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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8 章 ZIPPO[1/3页]
小民曾经保护的跟牛奶一样白的妹妹,变成巧克力了。
原本总被他梳的顺顺滑滑的头发,也像个小鸡窝一样,她还瘦了不少,撇嘴一哭,那可怜的,无助的小样儿,简直是个十足的小可怜。
小民用了那么久,精心呵护出来的妹妹,被法典带成了这个样子。
举起拳头,他就朝着弟弟捶了过去。
可拳头还没落法典身上呢,妹妹又是哇的一声。
“不要打法典哥哥呀,他又不是坏人。”她奔了过去,摇大哥的腿。
林珺也来拉架,还得护着小儿子,她说:“顾民,半夏的皮肤是我晒黑的,你要生气就打你老娘,不许欺负法典。”
半夏为了让大哥消气,连忙道歉:“大哥,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是我自己不小心哒。”
她又没错,干嘛要道歉。
可小女孩的眼泪是无敌的,她一哭,小民就没脾气了。
他放开了法典,半夏于是停止了哭,可他才瞪了法典一眼,她又开始哭了,没办法,小民高举双手表示投降,这才算止住了妹妹的眼泪。
但顾民还是很生气,脱了外套挂衣架上,他张嘴才要说话,林珺说:“顾民,半夏是我闺女,我知道该怎么照顾她,再说了,我觉得闺女皮肤黑点更健康,这个问题咱就不吵了,快跟妈说说吧,李小丫现在怎么样了,你的实验搞得怎么样,整体完成了吗?”
其实小民的工作还远远没有结束,不过实验取得了初步的胜利,在第一个疗程后,孩子们体内的白细胞增幅明显降下来了,所以在不眠不休的奋斗了二十天后,小民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跟老娘汇报了一下实验数据,他得看看妹妹的皮肤。
孩子不怕晒,怕的是被晒伤,抓过来看看半夏的手臂,再解开衬衣看看肩膀,虽然黑黝黝的,可皮肤很健康,并没有沉积的晒斑和晒疹。
虽然依旧很生气,恨不能揍弟弟一顿,可有老娘护着,小民就不敢再打他了。
小民是个非常善于规划时间的人,这趟只能休息两天,但是,半夏马上就要上小学了,他准备在这两天中,把全市的小学整体跑一遍,给半夏定个最好的学校。
不过,他离家二十天,家里的形势已经大变样啦。
由半夏自己告诉大哥,她要考实验小学,而且后天就是考试的日子了。
小民一听实验小学,顿时眼前一亮。
因为实验小学也在海边,而且离药研中心很近,小民在办公室就可以看到实验小学的操场,如果妹妹真考上,以后她在操场做操,小民是可以看到的。
说长远一点,等他读完研回来,因为海归人材的引进机制原因,一入职就可以分到房子了,到时候半夏不就可以在他的房子里午休,学习了?
这是个好消息,总算让愤怒的顾民开心了一点。
但蓦的,他想起一件事来,又说:“妈,不行,不能让半夏上实验小学。”
大儿子一惊一乍,吓的老娘都快得心脏病了,林珺问:“又是为啥?”
这时最怕小民的二黑已经悄悄跑出澡盆,躲厕所里去了。
不想让弟弟妹妹听到大人的事,小民就拍了法典一把,示意他继续去给狗洗澡。hTtPs://wap.xs74w.com
待俩小的都走了,他才说:“妈,据说很可能要打仗,而我们药研中心,因为脚下就是海军的核基地,所以会成为红国核潜艇首要打击目标,而要我们成打击目标,那实验小学也逃不了的。”
以为老娘不信,小民又说:“就在前天,上级领导安排我们都写了遗书,以备不时之需,当然,不打最好,可要一旦开战,你想,实验小学会怎么样。”
虽然南海时有外交摩擦,而且战局一触即发。
但因为怕引起恐慌,报纸和电视台是不会播报这一类消息的。
而且和平了太久,人们习以为常,以为战争很遥远。
可当一个人步入部队,步入那个行业,就会知道,因为有些国家的贪婪和野心,也因为有很多不法商人,资本家想要借助战争发横财,总在全世界不停拱火。
所以战争,其实是很容易发生的。
而在这个全新的时代,核,是一项伟大的发明,运用于航天业,可以让人类走得更远,运用于医疗,可以让癌症全愈,但它最主要的作用,还是战争威慑,是毁灭。
这也是为什么小民要赶紧休假。
当他到了部队,听了很多只有内部才会播报的新闻,才知道国际形势有多么严竣。
而在1996年,这个特殊又复杂的年份,战争又有多么容易会爆发。
所以本来熬了几个大夜,他该好好睡一觉的,但才下班他就赶回家了。
他想,万一有战事发生,自己能多陪陪家人。
……
大儿子已经是个成人,都参加工作了,有什么事,林珺也不该瞒着他的。
所以她把林悯跟Bill上校等人策划联络,以及红国的核潜艇要来,还有,小宪马上就会回来的事,大致跟小民讲了一下。
是,很可能随时会发生战争,但真说打仗,没那么容易的。
部队几百万军人,汇聚的全是国内的顶尖人材,难道都是吃闲饭的。
更何况法典的窃听器,直到现在,还没有被林悯发现呢。
小民一听窃听器,也来兴趣了,但因为保姆来了,在厨房做饭,不方便在外面说,他就把法典堵在厕所里,想问问,那玩艺儿他到底怎么装的,装哪儿了。
法典有条件的,要拿这个消息换秋田犬呢,既然妈妈不接招,干脆问大哥。
所以他又把秋田犬的事跟小民讲了一下。
男孩说:“哥,只要你把狗买回来,我就告诉你那枚窃听器在哪儿。”
小民给了他一记爆栗:“一条就够麻烦的,还想多养一条,滚!”
“哥,不就一条狗嘛,半夏那么喜欢,咱就买了它,养狗的活儿全包我身上。”法典说。
半夏在厕所外面,捧着所有的零花钱,竖起耳朵听着呢。
但小民坚决的说:“不行,想都别想。”
林珺眼看着,懂事又乖巧的女儿在听完后吸了吸鼻子,把零花钱放回了抽屉。
这丫头性格里有一点,就是,决不给大人添麻烦。
看女儿那么眼巴巴的,林珺其实想答应她,想把狗买回来的。
可是一条狗也是一条命,养它需要花费金钱,精力,而且还有可能会扰民,会对半夏的健康造成潜在危险,更何况顾民和顾谨都不会同意的。
也不过一条狗嘛,估计女儿闹闹也就罢了,林珺也就装聋作哑,把这事撇开了。
但是不管林珺还是顾民,都没有意识到,半夏为了那条狗,会有多么执著和契而不舍。
……
既顾民回来了,就要给半夏配维生素,再给她配点防晒面霜,还要让她多喝点牛奶,争取把妹妹养白回来,还有,后天实验小学就要考试了,他得赶紧跟半夏练练口语,以备她能考得上。
不过妹妹今天很奇怪的,按理他回来了,晚上可以给她讲故事了,她应该很开心才对,但小民晚上要给她讲故事时,半夏头枕着手,眼里泪兮兮的,虽然强撑着。
合上书,小民问:“你怎么啦,为什么不开心?”
半夏怯怯的说:“爷爷对狗狗不好,还欺负它,大哥,我怕狗狗会死呢。”
林悯,林慈的堂房大哥,据说是个非常聪明,狡诈的人,还是个战争的狂热爱好者,小民对战争不感兴趣,对其人也不感兴趣,只希望小宪赶紧来,把红国的核潜艇拍在沙滩上,再弄死那家伙,好让他能集中精力搞研发。
至于狗,那是小民最烦的东西,他看都不想看见。
但是,如果说这世界上,在医学专业之外,还有什么事值得小民花费精力,那就是妹妹了,她才六岁,她应该无忧无虑,她的脸上应该永远带着笑。
而且理智告诉顾民,家里再有条狗,就是灾难。
可这还是他头一回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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