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 34 章 海的女儿  我上交了三个海归哥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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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章 海的女儿[2/3页]

  资委了。

  至于林珺,只是个病人,她要疗愈自己,还要考虑一双儿女的前途和教育,并没想当慈心的书机,不过检举书和请愿书可以算是投石问路,试试马家的水有多深,林珺就点头答应,让他们提交上去了。

  第二天一早,林珉的汇款终于到了。

  本来林珺要了七千美金,在红国,她习惯了开车出行,不适应国内总要坐公交,或者打的士的出行方式,但遗憾的是林珉只寄了五千块来。

  兑成人民币,是四万块。

  这要买了车,林珺就干不了别的了,于是买车的计划暂且押后。

  明天要去五河村,她打电话给顾谨,喊他找辆车来。

  给法典找个补课老师势在必行,当然,是自己家,事儿就很轻松容易,头天她才在林大妈面前念叨了两句,次日一早林旭就主动上门,来帮法典补课。

  而半夏,这都五岁了,一个字都不认识。

  就得林珺亲自教她,让她在幼儿园开班前多识几个字。

  所以今天一早起来,她就准备出去买点识字卡,拼音图册回来。

  林旭说:“姑,你原来不是给妍妍准备过好多早教方面的东西嘛,直接拿来给半夏用呗,你身体又不好,何必大热天的又跑出去一趟?”

  说起来,妍妍的早教卡是小民和小宪做的,小木马是顾谨做的,如今衣柜里成堆成堆,也全是林珺给妍妍买的衣服。

  那孩子耗尽了林珺所有的热情,想起她哭着叫妈妈,她还会心悸,会难过。

  她说:“不了,林旭,我整理一下妍妍的东西,一会儿你讲完课带法典出门,一件不留,全烧了去。”

  “对,烧了去。你的病可全是那丫头害的,想想我也有错,当初沈四宝要害你,我也傻乎乎的上了他的当,那家子就没个好东西。”林旭义愤填膺。

  但林珺一笑,却又说:“跟妍妍没关系,孩子没了,咱就不提她了。”

  她是因为妍妍而崩溃的,但并不是因为妍妍而抑郁的。

  这是两回事,林珺分得清。

  俩母子出了门,半夏兴致勃勃,跟林珺讲着老家的大海,沙滩和渔船,以及她和二狗哥哥是怎么跟坏孩子们打架的。

  林珺则见缝插针,让孩子从身边认起,小卖部的小,商店的商,冰棍儿的冰,早教就是这样,言传身教,指着认。

  “妈妈快看,点点哥哥!”半夏忽而手指。

  林珺回头一看,是个点心铺,上面有个点字,可不是点点?

  “咱们半夏真棒,这就认识哥哥的名字啦。”林珺说。

  “还有那个呢,快看,狗……”半夏再指一处。

  林珺还没说话,身后有人一把捞起半夏,连亲带rua:“哎呀,原来大家都说妍妍聪明,但我看我家半夏比妍妍聪明得多得多!”

  半夏连蹬带挣扎,挣扎不脱,还是妈妈把她从小姑怀里抢了出来,放地上,让她自己走。

  顾灵说:“嫂子,明天去五河村的车是我找的,大奔,牌号88888,你就放心吧,这趟咱们去,我要把所有欺负过半夏的人的眼睛,全部闪瞎。”

  嫂子二字听着不对,林珺说:“我自己去就行了吧,不麻烦你们。”

  “别呀,咱是一家人,分什么你我呀。”顾灵肩顶林珺:“为了孩子,你和我哥也该复婚了,你是不知道,政大有多少女教授在追他,还有女学生呢,现在的小女孩胆子比原来的你还大,有些人拦路上跟我哥搞表白呢。”

  其实哥嫂要不要复婚,顾灵无所谓的。

  但要不复,林珺把孩子全带红国去了怎么办。

  她故意这样说,也是想显得她哥有魅力,让林珺紧张一下,再来个倒追。

  可惜林珺偏偏不吃这套,她说:“让你哥找个年青漂亮的女学生吧,跟你一样年青活泼,富有朝气,你们做姑嫂,也比咱们能处得来。”

  “这不为了孩子嘛。嫂子,我哥真的很不错,这几年他拒绝一切诱惑,守身如玉,就等着你呢,再说了,你看我前面那个,农村出身,穷不说,还是个二大爷,在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现在这个,王剑峰,我哥找的,人倒是勤快,也疼我,可他是个闷葫芦。我哥又幽默,还体贴,除了他,你能找到更好的吗?”

  林珺反问顾灵:“我为什么要找男人,我在红国一月有一千美金的收入,我还可以研发新药,我能负担起自己和孩子,要男人干嘛,能吃还是能用?”

  半夏插嘴:“妈妈有我喔,我是最乖的,可以帮妈妈干所有的事。”

  这小家伙,尽会坏她妈的好事。

  不在家,没有法典听着,就可以聊的深入一点。

  顾灵说:“嫂子,我听人说你在国外找了一38的阳光男孩,白皮肤老外,满身肌肉的,别你是嫌我哥年龄大了,瞧不上他了吧?”

  乍一听,林珺觉得很荒唐,反问:“谁造的谣?”

  看顾灵吱唔,又说:“女人昏了头才结婚,我又没昏头,为什么要结婚?”

  顾灵没听到后一句,她心大,也没发觉嫂子脸色难看。

  只听到一个讯息:林珺压根就没找。

  扭头她就跑去打公话了:“哥,我嫂子哄你的,她根本没找,赶紧回来复婚。”

  顾谨说:“灵灵,我的事我知道该怎么办,你放下东西就走,乖乖回家去。”

  顾灵才不:“那怎么行,林珺只会做瞎糊弄,我看半夏这两天都瘦了,我买了好些菜,我要给她做顿饭吃呢。”

  “可以给半夏做饭吃,但尽量少跟林珺说话。”顾谨说:“碗就不要洗了,让法典去洗,你做完就赶紧回家去,改天哥给你买身新衣服。”

  瞧瞧,这就是她哥,举世少有的好男人。

  自打结婚就没让林珺刷过一回碗,可就这,林珺居然还嫌弃?

  越想顾灵越替他哥叫屈。

  小姑带了半夏最爱吃的花生汤,烧仙草和芋泥,还带了一只肥肥的三黄鸡,两条长长的,银光鳞鳞的带鱼,一长刀肥瘦夹花的五花肉。

  半夏喜欢吃肉肉,跟小姑进了厨房,眼巴巴的守着五花肉。

  再看她从冰箱里拿出一条咸鱼,口水都出来了:“哇,一起炖。”

  咸鱼五花肉,既有鱼的鲜,还有五花肉的香,这是在乡下时,奶奶经常烧给半夏吃的菜,有鱼有肉,配一碗米饭,香的不要不要的。

  端着小碗碗,开饭之前半夏还要先吃一碗加了冰的花生汤。

  给侄女盛了一碗,给林珺也来了一碗,正好法典不在,顾灵就准备多问点事,她说:“嫂子,小民和小宪最近过得咋样,怕是又长高了不少吧?就没想过回来,为祖国的建设尽一份力?”

  小民和小宪于林珺来说,又是另一份操心。

  她说:“他们已经长大了,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见,我干涉不了他们。”

  顾灵被她爸提点过,斟酌着说:“自打妍妍出生那年回来过一趟,他们就没回过国了,现在还直接移民了,我们倒无所谓,可我哥的同事要笑话他,说他崇洋媚外,我爸单位的人说他教子无方呢,嫂子,你是不是该说一下孩子,让他们回家看看?”

  其实顾父说的是:林珺一家子崇洋媚外,把孩子都教坏了。

  抚养过他们的爷奶都不回来看看,简直白眼狼。

  林珺抿了口花生汤,说:“顾灵,移民是他们自己的选择,选择移民,他们读书能少花点钱。还有,回一趟国没那么容易,机票三千美金起步,他们是学生,养自己都很难,回国,回不起。”

  一张国际机票,从首都到华盛顿,得要八百美金,折合人民币是七千元。

  再加上各种路费,回趟国至少三千美金,折合人民币两万五千块!

  顾谨一年的工资是八千,在国内已经是高水准的工资了。

  而林珺在红国,也就拿一万美金,但那边物价很高,她还要治病,吃药。

  红国是天堂,如今正是政策宽松的时候,可为什么人们去了以后,很多一辈子都不敢回趟国,因为那那张机票,太多人买不起!

  顾灵想想也是,唉,有点心虚啊,她也骂过小民小宪白眼狼呢。

  原来孩子不是不想回,而是回不起。

  得,想想俩大侄子,也挺心疼。

  转眼法典烧完东西回来了,吃完饭,天也黑了。

  半夏该要睡觉了,本来每天林珺都会抱着童话书,一个字一个字的,指着跟女儿读,教她认字,但今天顾灵想跟林珺聊得多,就让法典去给孩子讲故事了。

  跟着林珺进了厨房,她又说:“嫂子,你说我哥是没事业,还是没人品?你看跟他同龄的男人们,要不秃了,要不就是挺个啤酒肚,可他身材还那么好,他还体贴,哪点配不上你啊。”

  “是我配不上他,我是个病人。”林珺洗碗。

  顾灵掏心掏肺:“你要自己努力让自己好起来呀,你看我,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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