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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1 章 宗子的厌恶[2/3页]

  他对于三代中殷商的认识,主要还来自于《『迷』信统治》一文,倒是周代开始,存文献逐渐增多,他所了解还多一些,至于夏、商,这完是凭着教材中怎么说,他就怎么去理解了。

  奴隶社会的标志『性』生产工具是青铜器,社会形态以奴隶主-奴隶为主……他阅读到这里的时候,顿了一下,想到了在鸡笼岛听说的一些传闻:鸡笼岛的生番似乎就是在奴隶社会和原始社会之间徘徊,这些生番以氏族群居为主,氏族之中似乎没有森严的等级,头领之下人人平等,而但他们若是把敏朝的百姓给掳掠回去了,又没有杀死,那就是会他们视为奴隶,奴役起来。

  原始社会是不留战俘,直接杀光的,所以,和原始社会比,奴隶社会其实算是个进步了,至少可以节约人命,虽然要做苦活,但能活下来,在社会层面上倒是比立刻就死了的,死了的话,浪费了把他养到这么大的粮食——这粮食可是宝贵的生产成啊。

  而且,奴隶社会第一次有了完脱离生产的阶层奴隶主的存在,让他们有了闲去琢磨着统治的事情,发展文字、政治,所以奴隶社会算是历史的进步……其本身也是生产力发展的表现,只有一个人的生产力能制造出剩余产品了,别人才会想去奴役他,试想如大家拼尽力到的粮食也只是足够勉强裹腹的,那么彼此之间的暴力只会有一种形式,那就是我饿了杀了你吃,因为留着你,你也不可能献给我粮食。

  这种种概念,都是非常新奇的,甚至超出了一个人的想象——奴役他人居然还算是生产力进步的表现,在社会层面上还是有效率不浪费的,这些所有的观都仿佛抵触了一个人的直觉恶,但仔细想来却又合乎情理,这主要是因为,哪怕奴隶社会的习俗已经是张宗子想象中的残暴了,而原始社会的惯例要还是要比他所能想的差——想一想,若是吃不上饭了,去打自的邻居,打下来了之后也不让他们给自做活,而是直接杀了吃肉,这……人相食,而且是惯例相食,已经超出残暴了,而是一种抵触了伦理的感觉,甚至让人有些恶。xs74w

  原始社会绝不是大同之治!张宗子很快下了决定,但随后他又有儿『迷』糊——教材里也谈到了,如今华夏国一些番族还在奴隶社会的余痕中,主要表现在,他们一旦缺少劳力,会理直气壮地‘抓娃子’、‘抓蛮子’,抓了族外的奴隶来给他们干活,并且视为是理所然的事情——这也是奴隶社会的一个特征,奴隶社会中,奴隶他人是正的关系,完不会受到社会规范的打压。

  仙书里这些泛泛而谈的知识,应是六姐继承了仙界的道统而来,而针对敏朝现状的解释,则应该是六姐自撰写而成。而张宗子此时不能不怀疑谢六姐是在隐『射』什么了,因为据他所知,喜欢‘抓娃子’的也不止是生番,还有各地的藩王宗室,甚至连一些无法无天的大地主都会抓壮丁,此时的私牙,所卖的人来路可不正了,不乏百姓被抓,沦为奴隶的……

  唉!看这教材里的介绍,大概敏朝的落应该是在‘集权地主社会’,这看似还跳过了奴隶社会后的封建社会呢,但仔细想想,着实让人脸红——实在也没什么意的,许多地方看似繁荣开化,而内里的瓤子还是让人反感的奴隶制,甚至穷一些的地方还有还在原始社会的!

  张宗子自并不想被别人抓走去做奴隶,也不愿意一饿肚子就抓一个奴隶来给自干活,他喜欢大家都儿的,你给我干活,我给你钱。他觉倘若一种制度让人反感,那毫无疑问是十分落后的,而买活军的确代表了一种令人憧憬的,进步的来——买活军的制度自然不是集权地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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