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1851 卑鄙的人族[1/3页]
岳舞冷笑一声:“谁怕了你们似的,本长老也是有靠山的人,御兽天宗不是好惹的。”
想起御兽天宗,岳舞把魔族的尸体都收了起来。
回头攻打魔族城池,让魔族的尸兵开路就好。⑦④尒説
这样的种族对决中,绝对不能祭出人族的尸体,对己方士气会是致命的打击。只能玩魔族的尸体,还能提升士气。
甚至还要奴役魔族,做个内应什么的,也能提振己方士气,大大打击对方的士气。
一旦互相不信任,才是最致命的问题。
他会的这些术法,在战场上确实有大作用,运用的好,就能攻城拔寨。
一个人就能攻下一座城。
宗月认真的说:“我们无上天宗从来没怕过御兽天宗。”
岳舞懒得理她,寻思着东张西望,问:“附近的城在哪?”
宗月指指身后:“滕王城在那。”
“附近魔族占的城呢?”
“长剑城,左前方,百里外。”
“谁取的名字?”
“这座城,原本是座兵城,长剑形状,很多年前已经陷落,里面有魔神驻守,最好远离。”
宗月又说,“我也是好不容易才把这些人拉到这边来,都让你杀光了,你得赔我功勋。”
岳舞鄙夷的看她:“你确定最终不是你成了他们的俘虏?”
宗月自信的说:“我还有大招没有施展,你懂什么!”
“走走,赔你功勋。”
“去哪?”
“长剑城,杀光他们所有人。”
“你没疯吧?你疯我也不会跟着疯。”
两个人去攻城,疯子都说不出这样的话。
岳舞也不理她,顾自寻着长剑城方向找下去。
这座长剑型的兵城早已残破不堪,经历过激战,落入魔族之手后从来也没有修复,到处都是倒塌的城墙破损的漏洞。
已经算不上一座城了。
说是魔族人普遍很懒好呢,还是自大好呢?
或者说原本是故意等着人族来进攻,从而歼灭在野外。
岳舞在附近一个山丘上打量了好一阵,也看不出城里有多少兵力。
干脆拉
1851 卑鄙的人族[1/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