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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疑罪从无[1/3页]

  这事干也干了,没什么可后悔的。

  这颗雷神之怒扔的也解气。

  问题是后遗症怎么解决?

  不到一天,大秦帝国和人族联盟都对他下达了通缉令,还能上哪说理?

  连个狡辩的机会都没有。

  只要他出现,很有可能被当场格杀,连说话的机会都不会有。

  岳舞忍不住问:“何以见得就是他干的?”

  伙计指指通缉令,说道:“客官可能不知道此人为何人,小的也是今天刚刚对他有所了解,正好可以给客官分说分说。此人名叫岳五,梁国人,凶名赫赫,简直就是一个杀神。此前他就在楚国扔过雷神之怒,是个惯犯,这样的人,只要他手里还有雷神之怒,你说他哪里不敢扔?”

  说的貌似很有道理。

  岳舞直摇头:“这只是猜测而已,咱们不能凭空猜测,没有十足的证据胡乱定人罪,很容易造成冤狱。证据,咱们一定要讲证据!没有证据就没有发言权。”

  伙计怔怔的打量他,又看看通缉令上的画像,说:“这位爷,您跟这画像倒是有几分像相呢,千万要小心,因为长得跟通缉令像的人已经被抓了不少了。”

  岳舞追问:“有证据吗?”

  伙计说:“据说,此人正好也在秦都,不就是证据吗?”

  “或许只是巧合呢,这就定罪岂不是儿戏?还是没有确凿证据嘛。”

  “据说他跟丹盟有深仇大恨啊!”

  “这也只是推测嘛,跟丹盟有深仇大恨的人也许有很多,这也算不得证据。”

  伙计直搔头:“小的也是觉得,多半就是这人干的,胆大,还有料,除了他很难找出其他人了。这种事非要当场抓住才算证据,就有些强人所难了。很多时候,宁可杀错不放过,也是没办法的事,贴上一些倒霉鬼,总也把罪魁祸首除掉了嘛。”

  岳舞大怒:“回头看你也有点嫌疑,把你杀了再说,你也不觉得自己冤了吗?”

  这种事,别人冤不冤枉是别人的事,看个热闹就好,一旦自己被连累上,叫天天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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