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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凶兽[2/3页]
金狮子,在凶兽当中,也属于天才一流了,更难得的是,这种狮子自含王气,非一般之人能据有。
故而才会被九皇子定下,送成给自己的老子,当今大帝北堂盛。
而孟昭,虽然喜欢,也知道自己和这头狮子怕是没缘分。
除了这黄金狮子,剩下的还有幽月苍狼,双头雪豹,刀角天鹿,等十几头罕见凶兽,虽不如黄金狮子威猛霸气,但也都是出身“名门”,按照血统论,祖上都是有大来历的。
单单这些凶兽,价值便难以单纯的按照金钱来衡量,因为有价无市,也只有如黄家这种掌握宫廷秘术的人,才能寻得到。
而赤尾灵狐,在这些凶兽当中,就显得极不起眼,甚至有点上不得台面。
别的不说,就说刀角天鹿,感觉就是个食草动物,还比不上赤尾灵狐。
但人家单论体型比黄金狮子还要大上一半,压迫力满满。
头顶的两个角如冲天利刃,闪烁寒芒,虽是角质,却坚韧锋利,比什么百炼钢刀都要厉害。
若是被它的这刀角顶一下,一般人怕是就此一命呜呼,比所谓赤尾灵狐厉害的多。
不过等管事慢慢讲解,孟昭才知道,自己的这种唯体型论大错特错。
赤尾灵狐有嗅气,寻宝之能,此为天赋,与寻宝鼠相似,但又不如寻宝鼠。
而且爪牙锋利,速度快如闪电。
若是成年大狐,还能口喷烈焰,熔金炼铁,绝非泛泛。
等见到这小家伙时,孟昭才知道,为什么女孩子都喜欢这种可爱的小东西。
一身皮毛被打理的干净整洁,柔顺的白毛仿佛冬天的积雪,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灵气,只是尾巴乃是如火焰一般通红,毛茸茸像团松球,扫来扫去。
小眼睛黑亮,眨巴眨巴,对于笼子外面的人,并没有多少害怕和敌意,反而多是好奇,两腮还伸着几根胡须,随着动作,轻轻颤动。
更让人喜欢的是,身上看起来就肉肉的,搭配上那天然的皮毛,撸起来想必手感绝佳。
这玩意天生就能吸引小姑娘们的喜欢,毕竟可爱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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