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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二九章 乡土文学[1/3页]

  余桦跟毕飞雨也各得了一幅画,不过他们一致认为于东的这幅才最好。

  正如于东刚才说的,瑕疵也是艺术的一部分。

  当然,往俗了说,写错了的题款,反而更容易引起人注意。

  据传,明朝书画家徐文长曾经在一家点心店吃点心,觉得这家点心不错但是生意又很差,就主动为这个小店写了一块招牌,就叫“点心店”,不过他特意将“心”字少写了一点。

  写完之后,他又署上自己的别名“田水月”以证明这就是他写的。

  后来有人看到这快招牌竟然是徐文长写的,而且还连心都写错了,就议论了起来。这事一传十,十传百,附近的人都知道这家点心店有一块徐文长写的招牌,上面还有错字。

  点心店来的人越来越多,生意也就越来越好。

  不过后来,点心店老板又见到徐文长,便提议让他把那一点给写上。

  老板想,既然少一点都能有这么多人来看,那写对了不是更好?

  徐文长答应了他,把那一点给补上了。

  不过写对了之后,反而没有什么人来关注了。

  所谓物以稀为贵,写对的有很多,写错的却很少。正如错版币一样,要比正版值钱很多。

  三人各自拿到画之后,汪曾棋又问:“你们最近可有新作?”

  余桦说,“我有一部长篇,这个月已经在《收获》发表。”

  “叫什么?”

  “《许三观卖血记》。”

  “书名听起来挺唬人,回头我去找来看,你们两位呢?”

  毕飞雨摇了摇头表示没有新作,其实也有,不过只有短篇,他就没说。

  于东想了想,把自己新书的事情说了,“我的新书刚刚写完初稿,跟上沪有关的,还没想好在哪儿发。”

  “写家乡是好的。”汪曾棋笑了笑,“你的新书要是出版了,我给你作序。还有余桦,我毕竟之前也教过你。”

  余桦嘿嘿一笑,“您还记得啊。”

  汪曾祺之前在鲁迅文学院教过大课,自然也给余桦上过课,不过当时学生很多,课又少,后来分实践老师余桦也没分到汪曾棋手下,所以接触并不多。

  之前要来电话的时候,余桦觉得汪曾祺大慨不记得之前在鲁迅文学院教过自己,所以就没提这事。

  于东看了看余桦,心说这家伙藏得挺深。

  不过回想一下,余桦似乎也很少提到在鲁迅文学院的事情,他明明在里面待过两次。

  汪曾棋笑眯眯地说道,“你们这一届的学生还是比较特殊的,有很多给我的印象都很深,比如你,比如莫言,比如刘振云……”

  说起那一届的学生,汪曾棋又来了兴致,想起一些趣事来说。至于他主动要给于东他们的小说作序,似乎也不难理解。

  他向来喜欢提拔后辈,阿城、铁琳、贾平洼他们都受他提携过,作序自然是小事一桩。

  其实汪曾棋算是“大器晚成”的那一类,十年前,在文坛中,他很少被人提起,但是这些年他老而弥坚,越写越多。

  前些年,如曹禺等一些跟他同期的作家渐渐丧失艺术感觉,难以操持文学的时候,他却在一旁不声不响地走了出来,写了很多优秀的作品,譬如《受戒》,是他六十岁所作,又譬如《大淖纪事》,是他六十一岁所作。

  汪曾棋曾经说过,他家后院有一棵藤本植物,家里人都不知道是什么,因为它从不开花,有一年夏天忽然爆发似地一下子开了很多白色的、黄色的话,才知道是一棵金银花。

  他八十年代初忽然写了不少小说,就有点像那棵金银花。

  这几年,老先生在文坛行情见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他了。

  于东从未来回来,知道他不仅仅是现在行情见涨,以后行情还会不断地涨。

  聊了一会儿,施颂卿在一旁问,“余桦跟毕飞雨应该已经结婚了,于东你结婚了么?”

  毕飞雨笑道,“巧了,施老师,他九月份刚办完婚礼。”

  “是嘛,那恭喜啊,你这应该带点喜糖过来的,让我们老俩口也沾沾喜气。”

  “是我考虑不周了。”于东笑道。

  “没事,没事,听到这个消息,就感觉有喜气了。妻子是怎么认识的?是同学还是同事啊?”

  汪曾棋弹了弹烟灰,抱怨道,“你查问这么多干什么?”

  “我就是喜欢听年轻人的恋爱故事。”施颂卿笑眯眯地回了一句。

  于东回道,“是同事,其实去年就领证了,一直到九月份才办的酒席。”

  “现在真好啊,我当年跟他结婚,办完手续拍完照片,就去吃了碗面条,算作庆祝了。”

  说起过往的事情,施颂卿眼中满满的都是回忆,“我记得那家面馆叫张记面馆……”

  说到这,汪曾棋打断了她,“怎么叫张记面馆,明明就是二巷子饭馆,就在中山公园旁边,我记得清清楚楚。”

  “你肯定是记错了。”

  “我肯定是没记错。”

  老俩口又为那天在哪家餐馆吃面而争辩,争着争着,最后两个人都笑了。

  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他们也上了年纪,谁记得对,谁记得错,也没有那么重要了。

  不过他们都记得,那天面很劲道,汤很鲜,阳光很艳,她一边吃着,一边对他笑,额头有一层水雾般的细小汗珠。

  听着他们回忆,于东他们也都笑了,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还能吃到一把高品质狗粮。wap.xs74w.com

  于东也想起去年跟程砚秋领证的时候,那时候天很冷,忽然下起了大雪,他们去吃了鸭血粉丝,身体暖暖的,那份暖和不仅来自粉丝汤,还来自于其他某种不可名状的东西。

  挨晚的时候,于东他们起身要告辞,老俩口去热情地将他们留住。

  盛情难却,他们也就留下了。

  施颂卿做了几道家常菜,其中就有咸菜茨菇汤,说是专门为汪曾棋准备的,其他人未必吃得惯。

  本以为就是一顿普普通通的饭,却没想到快开始的时候汪曾棋掏出一瓶五粮液来。

  “本来朋友送了六瓶,喝着喝着就剩两瓶了,咱们将就着喝吧。”

  喝就喝吧,但是于东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汪曾棋酒量奇好,酒瘾奇大,喝过一瓶之后,又把最后一瓶给摸了出来。

  最后几个人把两瓶酒解决掉,汪曾棋一个人就喝了大半瓶。

  看起来他平时应该经常这么喝,施颂卿在旁边看着劝都没劝一声,反而告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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