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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黄瓜园读诗会[1/3页]
读诗会比于东想象中要顺利,他也成功地做了一回看客。
原本他还准备给大家读一首《门前》,却因看到参与读诗会的众人热情高涨,所以他干脆把机会让出来,留给更想要分享诗歌的人。
之所以选《门前》,是因为这是顾城的所有诗中,于东最喜欢的几首之一。
其实原本他也想选《一代人》,因为够短。但是后来想了想,这诗又短得有点过分,拢共就两句,他自己也十分不好意思。
读诗会上,大家都在读别人的诗,只有冯明那一首是原创。
冯明读诗的时候,于东特意观察了吴爱媛的表情,发现她刚听到“我爱你”三个字,头就低到了桌面,脸上红了一片,一直延伸到耳后根。
她肯定知道冯明这诗是送给她的了。
而心里明白的也不只是吴爱媛这个当事人,刘昌敏、朱钰他们跟两人都很熟,自然也清楚。
大家带着同样的,看好戏的心态观察着两人。
等到冯明一首诗读完之后,鼓掌最起劲的就是于东。
“好诗,好诗!”
于东都快要把手掌给拍红了,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想让冯明的这首诗业在学校变火,那以后就不用他一个承受被捧杀的痛苦了。
下次大家来参加读诗会的焦点也都能分到冯明身上。
冯明看到于东拼了命的鼓掌,心里十分感动,于东这个兄弟真捧场,值得处。屋里茶叶还剩不少,回头再送几两给他。
于东的捧场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大家虽然也都跟着鼓掌,但是能够看得出来,他们对这首诗并不推崇。
其实冯明原创的这首诗也算不错了,但是奈何在立意上就输了一大半。
这诗全篇都是在讲爱情,而且还是那种甜得发腻的爱情,这可怎么行。
诗歌要探寻,要表现,要追问生命的真谛。
即便是舒婷的爱情诗,人家表达的也是更有追求的爱情,是坚贞,是相互成就,是含蓄的热烈。至少也得含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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