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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我吃我自己(7)[3/3页]
她能保护好小奶狗,但他想上进的心是好的,她也不能拦着不是。
再说了,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努力修炼的小奶狗还挺好看的。
墨迟所有的顾虑都来源于风尧,她都同意了,他自然没什么好拒绝的,于是便收起灵舟,准备丈量脚下的土地。
这天傍晚,他们准备在一座山中夜宿。
他们此番是为了历练又不是为了苦修,所以即便夜宿山中,他们也没吃啥苦,因为财大气粗的墨迟在他们第一次夜宿时,就掏了座宅子出来。
这座宅子和那灵舟一样,也是个灵器。
这大手笔直接镇住了叶云一行人。他们也是出身名门,天赋又好,还是他们师傅的亲传弟子,按理说也算是有钱。
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跟别的修士比,他们还算有钱,一跟墨迟比,他们就显得穷酸了。
你当修道之人是天生喜欢御剑飞行吗?
不是的,是飞行灵器和飞行灵兽太贵了!
尤其飞行灵器,虽然速度可能不如飞行灵兽,但就舒适度而言,那是飞行灵兽根本无法比拟的。
但飞行灵器它不仅本身贵,它还是个吞金兽啊!
飞行灵器飞行需得消耗灵石,且这灵石消耗量还很大。
一般修士根本买不起飞行灵器,就算买了也用不起,可不就只能自己御剑了么,又便宜又方便。
修士炼器不易,越是庞大的器具越是耗费心神和时间,像墨迟掏出来的这座宅子,能住人不说,还自带防御功能,这价格可不比飞行灵器便宜。
一个修士的有钱程度跟他修为是正相关的,能买得起这座宅子的人,修为一定不会低。⑦④尒説
而修为高的人早都辟谷了,除了灵气十足的灵果之类,鲜少吃东西。
大概当初炼出这座宅子的人也没想到会有修士想要在这里面做饭,所以这座宅子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设置厨房,不能在里面做饭。
于是墨迟只能在屋外生火做饭。
这不是墨迟第一次为风尧做饭,但却是第一次在叶云他们面前为风尧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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