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军功制度[1/3页]
把以少击多,破城、破阵的战斗定性为“上阵”,双方力量相当的为“中阵”,以多击少的为“下阵”。其次,再根据对敌杀获率,将杀获率达到四成以上的定为“上获”,二成的为“中获”,一成以下的为“下获”。如此则“上阵上获”的军功最大,“下阵下获”的军功最小。当然,参加一场战斗的将士众多,在“阵”“获”相同时,还要根据将士们的具体贡献,将军功分成一、二、三等。比如“上阵上获”的第一等可以得到五转,第二等得四转,第三等就只有三转了。这里的“转”是当时用来衡量功劳的单位。其他如“上阵中获”和“中阵上获”的第一等均为四转;“上阵下获”“中阵中获”“下阵上获”的第一等可得三转;“中阵下获”“下阵中获”第一等为两转,各个不同“阵获”的二、三等分别递减一转,下阵下获就不再分等,均为一转。至此,唐朝就形成了一个总共有25个等级的军功体系wap.xs74w.com唐代军功制度[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