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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章 大力上位[2/3页]
于一场大火。我隐约觉得,父亲的死亡,和柳的失踪,有某种共同的关联,就在那同一个晚上,警队在林家港出动了几百号人马,据说是一场布局已久的缉毒行动,而我的父亲,当晚正在林家港的码头和大猛子谈判。我非常的怀疑,是大猛子为了逃脱,特意放了一把火制造了混乱,因为被抓的毒贩中,有很多是大猛子手下的混子。
大猛子。这是大猛子在道上的外号,他是x城当地最大的黑帮“龙纹帮”的帮主。人们仰慕他的“恶名”并不单单只是因为他是龙纹帮的帮主。更因为他这几年在x城所犯下的种种恶行,据说是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林老虎不是我杀的…”我父亲出殡的时候,大猛子亲自来扶丧。
“我和林老虎已经谈拢了,码头帮并入我龙纹帮,我许诺给他一个堂主的位置,林家港这边的事情,全由他的堂口说了算,我不插手……”大猛子一边说,一边用灵堂的香火点了根雪茄抽了起来。
“既然林老虎死了,那就由你上位,来接替他的位置,我们谈过的生意还算数……”大猛子打算扶我上位,以堵住道上的悠悠众口,道上的传言,也是大猛子不择手段杀了林老虎,这让他在道义上很站不住。
“还从来没有女流之辈做堂主……”大猛子的麾下不乏反对的声音,堂主的位子就那么几个,能匀出一个算一个。
但是自从我强行给那个带头反对的混子,灌下一大瓶飘柔洗发液之后,反对的声音消失了很多。
大猛子默许了我的做法,他亲自割下那家伙的一个耳朵作为补充:“我说过,她接林老虎的位子,从此以后,她便是四堂的堂主……”而林家港的原来的码头帮的一些部众,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也乐于我上位,于是我在龙纹帮站稳了脚跟。wap.xs74w.com
不得不说,龙纹帮是老城区黑帮的一个传奇,或者说是大猛子的传奇。
3.传奇
大猛子的传奇,开始于五年前,一开始只有几十个跟着大猛子混的兄弟,后来不知怎么大猛子这人突然就发达了,利用强悍的自身实力蚕食鲸吞了许多个大大小小的帮会。而后又接连吃下了矿山帮,拉拢了我的码头帮,招揽了工地会等知名的帮派,一统x市的黑帮。
大猛子的整个黑帮一开始有十一个堂口,加上大猛子自己凑称为“十二金刚”,后来在黑帮的兼并恶斗中,仇家厮杀,挂掉了一个堂口的大哥。五年前的缉毒案中,大半个堂口的混子被警方埋伏,抓了几十号人,判刑者过半,堂主被判无期徒刑,大猛子把这些个涉毒的混子摘得干干净净,又不知听了谁的建议,参考古时官制“九门提督”的旧制,裁撤这些个堂口,合并为九个堂口,将帮派号作“龙纹帮”,自己带头在身上纹了九只龙的纹身,其他各个堂口的大哥包括我,身上都各有一条龙纹身的图案。
而目前我所知道的有关“龙纹帮”的信息如下:
一堂,堂主:丧尸,绰号疯狗,真实姓名不知,出手极为狠辣,据说很多次都是赤手空拳冲上去,抱住敌人的脖子就咬,因此有了“丧尸”的绰号。警方曾以“多次咬断他人颈动脉的故意伤人罪”起诉,却因我曾经工作的医院出具的“精神病诊断证明书”而免诉,那证明是大猛子让我托关系做的假,“丧尸”后来被强行扣留在精神病院半年,出来后有所收敛。
二堂,堂主:武佛,真实的名字叫武磊,原矿山帮的老大,身形魁梧,不动如山。据说当年率领整个帮派的人投靠了大猛子,避免了争斗的人员折损,被大猛子称赞为“有识之士”,
个人对大猛子十分敬重,大猛子吩咐的任何事情,都处理得井井有条。如果不是丧尸跟大猛子的时间更早的话,他可能是一堂的堂主。
三堂,堂主:力王。姓名未知,五年前突然孤身来投靠大猛子,还是我开车去接的他。据说原来是干码头的运输工,码头帮的知名人物,被称之为大力水手,但我找下面的人打听过这个人,码头帮根本没这号人物。力王是x城的地下拳手之一,传言打黑拳未尝一败。
四堂,堂主:飘柔,是我自己,真实姓名林雨柔。“飘柔”的外号的来历,大概是我喂下那个不长眼的家伙一整瓶飘柔洗发液之后就传开了。但是我喜欢这个外号,因为我的名字也带个柔字。其实四堂的辈分地位是最低的,因为“四”这个字读音同“死”,最不吉利,很多人唯恐避之不及,但我觉得无所谓。
五堂,堂主:铁塔,是个光头,原来工地会的三当家,在大当家和二当家被大猛子废了之后,率领剩下的会众加入了大猛子的帮派,大猛子称其为“识时务者为俊杰”。而我所知道的事实是,大猛子联合千王“鬼手”,设局坑了铁塔,让他不得不加入了龙纹帮。
六堂,堂主:木头,真实姓名不知,目前下落不明,据说是极度危险的人物。
七堂,堂主,绰号“牧师”,真实姓名未知,常年带着面纱,据说是在一场大火中被毁容,在大猛子一次酒醉后,我找他打听过这个人,大猛子说他是外地逃逸的毒贩。这个人大部分时间都在“黑山老妖”酒吧六楼的教堂做弥撒,很少在公开场合露面,利用牧师的身份掩饰自己黑帮成员的身份,此外,他还负责帮助大猛子的黑帮洗钱。
道上传言,“牧师”和“力王”以及“木头”二人一样,都是亡命徒,我去过六楼那个教堂找“牧师”很多次,“忏悔”很有效果,能减少我对“柳”的思念,平抚我的哀痛。其实我有一个很大胆的猜测,毁容的“牧师”可能就是失踪的木头,不然大猛子不会留下他。
八堂,堂主:鬼手,千王之王,生性爱财,真实姓名未知。堂下经营者几十家大大小小的赌场,ktv,酒吧,饭馆等等。此人只有八根手指,据说是年轻的时候,嗜赌成性,赌博的时候偷牌被人当然逮住,砍去一根手指,但赌技并没有退化,道上称其为“九指神偷”,后来大猛子火并旧城区的时候,与大猛子发生利益纠纷,在浴场与大猛子二人脱得一丝不挂,赌了一把,结果输给了大猛子,大猛子觉得他是个人才,只要了他一根手指抵命,而后此人也归顺了大猛子。大猛子后来笑着说“毕竟,黑社会以和为贵。”
九堂,堂主:可乐。是个年轻人,很年轻,才十九岁。可乐这个人刚刚上位不久,压根就没有什么地盘一类的,每天都在网吧游戏厅鬼混,手下一批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年轻混日子,打起架来毫不含糊,直接拿水果刀把人往死里捅,《未成年人保护法》似乎是很有分量。
可乐这个人和我有过交恶,背地里骂我是男人婆。我用水果刀划开过他的裤裆,那算是给他的警告,道上传言可乐被飘柔断了命根子,那是以讹传讹,我下手是有分寸的,这个人大猛子比较看重,还不能动。
九堂的老堂主,道号“厕纸”,一个专门负责帮大猛子的一些烂事扫尾擦屁股的老头,不喜欢打打杀杀,已经退位,据说金盆洗手回老家去了,之后当时的未成年“可乐”在大猛子的扶持下上了位。原十堂堂主“短裤”,死于五年前的江湖仇杀,也有传言是大猛子找人下的黑手。十一堂主“水鬼”五年前聚众斗殴蓄意杀人,被警察抓了,两年历经多次庭审,已经于三年前被判死刑,公开枪决。
4.调查
我在私底下仔细的调查过“水鬼”这个家伙,因为我怀疑他和“柳”的失踪还有我父亲的死亡有关,他五年前“聚众斗殴,蓄意杀人”,一审的判决是无期徒刑,两年后二审的判决却是“立刻执行的死刑”,官方媒体的报道是涉嫌非法走私,证据确凿。
但是在黑帮混了多年的我知道,根据x国的法律,只有两个东西的走私,是要被执行死刑而没有转圜余地的,一个是枪支弹药,一个是入境毒品。联想到五年前的那天,警队在林家港出动了几百号人马,据说是一场布局已久的缉毒行动,我清楚的记得那天的日期
第437章 大力上位[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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