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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二百六十三章 有律条就执行[1/3页]

  大乾立国之后,终于第一次出现法。

  这法是刻在石板上。

  共有十条。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

  “缴纳灵药……”

  “欺师灭祖者死……”

  “不孝父母者死……”

  “欺君者死。”

  “该法万世不易。”

  基本上都是死。

  当这十条法公布在整个大乾国后,顿时神秘之树猛然来了个爆发。

  足足比原来暴涨十倍。

  原来已经是数十亿丈。

  其实已经伸入虚空混沌中。

  靠转化吸收混沌之气来提升力量。

  现在更是百亿丈。

  不过洪荒中,时间和空间,都是难以计数的。

  所以闻人升并不在意这个。

  力量在就行。

  圣人即便只有普通人大小,照样一拳灭天地。

  闻人升看到他们立法了,心中一笑。

  这些人还不知道他们比较随意立下的【法】,到底意味着什么。

  要知道这可是自己的大道。

  有法必依。

  这一天。

  大乾某处城主府内。

  这是一个大城。

  人口百万。

  这就是洪荒普通规模。

  因为灵气众多,所以不愁粮食,没有粮食供应压力,城市想要多大就有多大。

  只是因为太拥挤了,人们会自发疏散。

  百万人的神秘之树的影子,联合起来,可以对抗玄仙。

  天仙,真仙,玄仙。

  这就很了不得。

  跨越两个大境界。

  如果是亿人,就能对抗金仙。

  百亿人,对抗太乙金仙。

  再向上的大罗,就很罕见了。

  城主,正在对着一个又胖又丑的年轻男子,殷切嘱咐道:

  “儿啊,我看到国主之前发了一个石板之律条。”

  “还通行了各州。”

  “儿子,你以后可不要再胡乱杀人吃人了。”

  “国主说了,杀人者死。”

  “说什么啊,狗屁律条,我才不在乎。”那胖儿子,口中咬着一个【人参果】。

  吃人文化,可是在大夏源远流长。

  别说洪荒,即便没有饥荒,宋朝的水浒,荤馅的包子,那就是人肉做的。

  大名鼎鼎。

  而这洪荒时代,人就是灵药本身,人就是【人参果】。

  其实唐僧不吃它是对的,其实人参果就代指婴儿。

  吃人者,不光是妖魔,也包含人本身。

  这个城主儿子,之前就仗着父亲的势力,天天吃人。

  而且还吃出了花样。

  老的不小,瘦的不要,年轻的不要,女人不要,非得要出生了三月三的男性婴儿,就像吃乳猪一样……

  “我根本就不用顾及太多,老爹你可是城守,我怕什么?”他边说着,又将油手伸向下一个篮子。

  城主叹口气,却也没有指责什么。

  只是这胖儿子话音刚落,突然间地上窜出两根藤蔓。

  将他生生勒住,举在半空中!

  直接将这个城守之子活活吊起来。

  而且不停地升高,一直升高到整座城市都看到的地步!

  “杀人者死。”

  那藤蔓上出来一个声音,这声音赫然是聪明人,也就是那个国主的。

  “放开我!”

  “你知道我是谁,我爹是谁吗?”那胖儿子抓着藤蔓,却是一点法术用不出来。

  这东西似乎与他体内的树根互相呼应!

  突然间这胖儿子明白了。

  自己从小用这个树种子修炼,固然修炼的很快。

  但也会受制于它。

  这就好比用别人的武器来打仗,你还想打过提供武器的人?

  可能吗?

  除非武器比较低级。

  “可恶,我们被骗了!”

  “用那种子修炼,我们就不能违抗他的命令。”

  “我的法力,我的神通!”

  “该死的,我可是城守的儿子!”

  就在他一声声呼号中,他就这样被生生的吊死了。

  有人还同情他。

  “那个人毕竟还是个孩子呀。”

  然而接着藤蔓又展现了从城守家收拾出来的人头、婴儿物品,婴儿等等。

  并且把这些证据都藏在了神秘之树自己生成的洞天之中。

  其实就是在混沌之中,开辟一个独属于自己的小世界。

  实力越强,开辟的越大,也就越稳定。

  像圣人都是开辟三十三重天。

  什么大罗天。

  这时看到那些婴儿失踪的证据,众人顿时无话可说了。

  有些失踪孩子的家庭,顿时一

  而在这时,城守已经跪了下来。

  “求求您,伟大的神树,您宽赦我儿子一次吧。”

  然而下一刻,他就变得和他的儿子一样。

  “怎么会变成这样?我可没有吃人啊。”

  “你没有管教,出事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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