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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四当家[2/3页]
再也无法跟我们天堂寨叫板了。”
宋卿时皱眉,行,知道你成了沈流云的粉丝,反正早晚的事。
“别忘了明天带我下山一趟,起早出门。”
宋卿时看狗蛋有点醉醺醺的,叮嘱他。⑦④尒説
“行。”
回到房间后,宋卿时进了空间。
沈流云短短几天之内就成了山贼头子之一,本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可宋卿时发现自己不太高兴。
按照这个趋势,沈流云应该和书里的描绘一样,先是掌控一小部分山贼,再吞并其他各种山头,逐渐发展出一股庞大的势力,训练出所向披靡的清流军。
在灾年乱世,狗蛋跟着他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宋卿时不是跟沈流云拜过堂成过亲,她也愿意在他身边苟着。
见证从无到有的帝国奇迹,想来体验感不错。
但她偏偏是沈流云的妻子,还活着的。
虽说有名无实,但她的存在本身就是尴尬。
进一步,沈流云另有官配,宋卿时压根不想掺和到男女主中间去。
退一步……
只要一想到沈流云将来会和宋渺渺在一起,宋卿时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暴脾气,将他们暴揍一顿再扔进河里喂鲨鱼。
替原主揍的。
原主自小被宋渺渺抢了世家千金的身份,回到宋家后被命运推着嫁给了沈流云,谁知死在流放路上。
倒是名义上的夫君和抢了自己身份的假千金相亲相爱福祚绵长。
这不能想,一想拳头就硬。
宋卿时忍不住想,如果自己一走了之,岂不是便宜了男女主,气死了自己?
这绝壁不行。
当时在流放路上,宋卿时是真想一走了之,从此和男女主划清界限。
但偏偏就那么巧,她再次遇到了沈流云。
既然遇到了,就不妨留下来看一场好戏。
她倒要看看这次她好好的活着,还留在男主身边,宋渺渺怎么掺和进来。
如果他们当真和书里的情节一样发展,那她也不妨给原主、也给自己出一口恶气。
脑海里陡然闪过了满是焦土的丛林中,沈流云背着她走过。明知道她早有准备,还是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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