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六章地方基层治理  大明世祖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六章地方基层治理[3/3页]

  计两百余人足矣。”

  县丞一番思量,说出了一个数字,然后看着郑知县,等着他决定。

  “县城万余人,百人不够,而各里设一人为好,如此稍减些人,县仓也能轻松些……”

  户房书吏如今贵为正九品,且废除了贱籍,可以说地位骤升,在衙门说话的声音也是颇大。

  郑森默然以对。

  实际上,一个县城,光是白役就有三五百人,才堪堪治理,百余人只能算是将就。

  他何尝不想招满,但财政供养的人太多,将入不敷出。

  叹了口气,郑森又拿出了最后的公文,让众人过目。

  只见这个公文一见之就让人触目惊心:论里甲、坊厢之不足——

  明初,以城内设坊,近城设厢。

  乡间则以110户为一里,十户为一甲。

  十户钱粮最多的为里长,轮流担任,里长的职责是:“轮年应役,催办钱粮,勾摄公事。”

  简单来说,就是督办赋税、徭役。

  另外,设“德高望重”者为里老,劝善,以及排解诉讼,先经过里老的调节,如果不行再到衙门,如果不经过里老,只赴衙门,则称之为越诉。

  里甲制是朝廷的根基,虽说崩坏了些,但却根深蒂固。

  但里甲制有个最明显的缺陷,那就是哪里来刚好的一百一十户人来凑成一个里?

  “城内各坊之下,将设字铺,以千字文为序,每个街道应当有一铺,负责治安、走水等事宜,各字铺,应设一名巡警。”

  郑森目视众人,解释道:

  “至于乡间,则三至五里设一乡,统管数百户,每乡则以‘管、教、卫’三人。”

  “管为治事,设乡长;教为教化,设乡老;卫则是卫村保民,循禁贼盗,设乡警。”

  乡长、乡老、乡警,是县衙对于乡间的统治延伸。

  “从九品?”县丞阅览完,大吃一惊,皱着眉头道:xs74w

  “又是吃县仓的,本县哪来那么多钱粮啊!”

  “三老可以免徭役,年禄就定在十块银圆,十石粮,足够了。”

  郑森随口道。

第六章地方基层治理[3/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