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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9 章 证据出,刘志废[2/3页]
玩意才对。
毕竟,一个区区的捕头罢了,他能知道的东西,实在是太有限了,根本就没有多大意义,真要是遇到大事情,还能指望他吗?
说白了,一个废物东西,除了能给县令邓不凡当一条狗之外,他能做什么呢?
一开始,他刘志就是邓不凡的狗,为了讨好主人,他将自己的妹妹都献了出去,就为了让那个主人对他这条狗好点。
可是,渐渐地,这条狗想当人了,而邓不凡却依旧当他是随手可丢弃的狗,于是乎,两人的隔阂也就开始了。
直到有一次,刘志想接触来此巡查的郡府官员之时,被县令邓不凡发现了,当时的后果,极其严重,邓不凡当即就要宰了这条想要背主的狗,若不是当时刘志的妹妹着实受宠,又加上各种保证,他才松口饶了这条狗的命。⑦④尒説
也就是从那一次开始,刘志开始保留证据,书写账本起来,当然了,这乃是绝密,哪怕是他的妹妹,也一点都不知道。
而这一次呢,星辰阁的人既然都去找账本了,那不光县令邓不凡的账本被找到了,连带着他的账本,自然也不会放过不是。
眼下,苏童手中所拿的,可不就是他刘志亲手写下的账本吗?
“刘志,你好好看看,这个东西熟悉吗?”
苏童简单的看了一遍,就知道,这本账目,乃是他刘志亲手所为,再说了,他好歹是成县的县丞,对于刘志这个捕头的字迹,他还是能够记得住的。
他已然确定,这就是捕头刘志的亲笔。
刘志有些不安,不过,他却依旧什么都没有说,当然,他也不敢说,否则纵然是他现在不死,县令邓不凡也不会饶了他的。
“既然你不见棺材不落泪,那就休怪本官了,元启十三年,在成县之外,劫掠胡姓一家,杀人劫财,胡姓女子献于府衙,数月,女子身死,葬于西城。”
“元启十四年,奉命伏杀郡府巡察使一人,以赤贼装扮行事,府衙大喜,重赏之。”
“元启十七年,
第1249 章 证据出,刘志废[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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