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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节 激辩(下)[3/3页]

  倚,死入翠岗。孙子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这群士大夫又何尝不知,明朝卫所制度早已破坏殆尽,不得不转向召募,但士卒入伍、退役又没有成熟的制度。更何况军人社会地位低下,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大明军队里欠饷乃是常事,士卒不肯卖命,时有逃亡,有的干脆在这支军队领了饷之后就投奔另一支军队重复领饷。俗话说“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良家子是决计不会去当大头兵的,罪犯、穷鬼、无赖、盗匪、流民应征入伍成为常态,兵匪不分。

  但陈子壮也不得不承认“大明国情”和髡贼完全不同,即使知道澳洲人的兵制有其过人之处,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效仿。

  他随即说道:“澳宋虽有君,然曰虚君。虚者,不实也。权柄皆归元老院,岂非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澳洲人所谓人人平等之法,乃三千年未有之剧变,不啻于春秋战国礼崩乐坏。父与子可平等耶?孝乃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姚钿也赞同陈子壮的意见,道:“我闻临高百姓,多逆人理,不知族属,苟有忿怨,不能自胜,则执棒恣相殴击,岂择尊长也?其百姓,不明礼义,生虽同胞,情同胡越,居虽同室,迹尤路人,以至计分毫之利而弃绝至恩,岂知兄弟之义哉?此皆风俗薄恶,人伦之深害。澳洲人自称宋裔,‘拗相公’变法,高呼‘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宋神宗实录》评新党‘假名继述,公肆诋欺,尽虚美熙宁变更之臣’。后世皆以为宋之亡,柄用小人之过也。小人者,何也?丁谓、蔡卞、章惇、王安石之流。祖先者,我身之所自出也,定于有生之初而不易者。尊祖,则谨守祖宗遗训。立宗子,明世系,使人人各知来处。置族田,设义庄,族中鳏寡贫弱皆有所倚,所以收族也。此乃千年传承之宗法。澳洲人今行恶法,欲毁我宗族,散我族人,以夷变夏,其心可诛!”

  话虽说得冠冕堂皇,但他们心里都敞亮,澳洲人之所以视宗族为眼中钉,是因为卧榻之下岂容他人酣睡。澳洲人想建立的是像秦始皇一样法令直达基层的制度,不容许治下存在庞大的地方势力,

  自古帝王之学核心便是外儒内法。澳洲人的作为,其实对读书人来说并无稀罕。然而秦固然最后一统六国,却也留下了“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汉代明面上“独尊儒术”实则“外儒内法”,本质就是对秦代政治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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