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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 林全安的新买卖[2/3页]
样的话。
“在海南岛做买卖,能有多大的市面。”江局长说,“到大陆上才是正途。”
这位江局长随后提出了一个相当诱人的主意:澳洲人打算支持他到大陆上做买卖,开字号。并且给予他资金和货物上的种种优待。甚至还会为他寻求官面上的支持。前提是他必须完全服从澳洲人的指挥。
林全安对这个要求迷惑不解。做生意赚钱当然好,不过为什么非要自己出面?自己在大陆上可没有什么势力可以依仗――若有得话当年他也不会孤身一人抛下家人到临高当射耕人了。
“我们不是大明人士,长相谈吐颇为不同,由你出面,免去许多的麻烦。”江山解释说。
这个解释合情合理,林全安却隐隐约约的感觉事情没这么简单。
江山提出要他出面到大陆上建立的买卖是南北货行――这在大明的商业领域里属于大买卖,不仅要有大笔的流动货款一年四季收购各地货物,还要每年南来北往的运输各种土特产。和脚行、船行、车马店、镖局要打很多的交道。非有大能耐大手面的商人不能为。
自然,这里面的利润也高,南北货是“双向利”,讲究不走空,南货运北,北货销南,走一趟就是双倍的利。
林全安这几年买卖做大了,眼界开阔了许多。各种买卖也了解了不少。他估算着,若是要经营南北货的生意,至少要投入五万两银子。
银子,他当然拿得出,但是这差不多就是他的全部资产了。万一失败,再要东山再起就难了。林全安知道自己是“时势造英雄”,自己不过是抓到了机会,用好了机会。这次要败了,能不能再有这样好的机会就很难说了。
江山当时没有要他回音,请他回去“好好想想”。
“我明日来登门拜访,”江首长带着微笑,“想来林掌柜的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
若是答应,这个机会的确不错,自己原想到大陆上去干,怕身后没有势力,现在有澳洲人的支援,这方面的担忧就可以少上几分了。只是这澳洲人到底能在临高待多久呢?
为了这件事情,昨天他在床上翻来覆去了一夜,还是没下决心。
林全安已经不是过去的林全安了,过去他是个孑然一身的光棍,做什么都不怕,现在他有家有业,已经开始瞻前顾后了。
“干!”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自己当初要不是豁出去了挑着一担蔬菜去去百仞滩卖,不是给澳洲人当向导去苟家庄,怎么能有今天的家业?林里当年也和澳洲人做买卖――他见好就收,现在沦为一个佃户,吃点自己的残羹剩饭过日子。
自己若不是抓住这个机会,将来也过是过得舒服些的林里罢了!打听了主意,便叫人去合作社酒楼预订了一桌酒席,静候这位江首长前来谈生意。
没想到下午来得还不止江山一人,自己的老相识熊卜佑,还有一位不认得元老――他自我介绍叫司凯德的一起来了。
他们似乎料定他一定会同意这次商业冒险。
“三年前,我们刚到临高的时候,是红眉毛绿胡子的吃人妖怪,你就敢挑着一担蔬菜找上门来卖。难道现在就没胆子去大陆上做生意?”熊卜佑笑着说。
和澳洲人的合作事宜谈得很顺利。双方约定合资成立一家新字号,取名“万有”。这家字号的总号不设在临高,具体的位置待定。利用运河的便利条件贩运南北货物。
“万有”的资本定为十万两,以白银计算。林全安出资五万两,占股本的45%,澳洲人出资五万两,占51%――多占的6%是作为穿越集团提供的各种后勤和安全支援的报酬。另外4%为官中股。所分利润供员工福利和支付应酬费用花销。
双方约定,所有投资款在一个月内存款到在德隆银行开设的公司账户上。以后所有金钱往来一律通过德隆的票据进行。这样的做法当然即便利又安全。但是在穿越集团来说等于一次性无偿回笼了五万两白银。至于穿越集团的投资,不过是划一笔账而已。
在经营管理上,由林全安出任管事店东,元老出任大掌柜,人事和财务权力由元老掌握,林全安知道这个买卖里自己多半只是作为一尊菩萨供着而已,平时可能需要自己出面应酬。所以对此并不多争论。反正澳洲人赚钱的本事只比自己大,不比自己小。而且对方许下了“保本分红”的诺言。即买卖若是亏折本钱,他只是不享受分红,本金一概保全;若是有利润就按比例分红。最坏的结果无非是损失几年的利息而已――说起来临高这地方也没什么地方供他放款取利的。
双方草签了一份备忘录,随后约定三天后正式签署协议并且公证存档――这种商业习惯现在正在全临高推广之中。
“南北货的买卖我们是不懂得,不晓得林掌柜有什么见教?”司凯德问道。作为殖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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