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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八章 饿狼传说[1/3页]

  天色渐暗,萧风忍不住苦笑起来。白天看着太阳,勉强还能分辨方向,到了晚上,就只能靠身上携带的指南针了。

  好在指南针这东西在宋代就已经很接近现代版了,到了元代又得到了很大的改进,郑和下西洋时,船舵上就镶嵌着很精巧的指南针。

  萧风掏出身上的指南针,借着星光看了看大概的方向,继续往前走。他得趁着夜晚多走一些路。到了白天一热,就更难走了。

  那队骑兵带着俺答汗的尸体回去后,蒙古各部族一定会混乱,群龙无首,以戚继光的能力,控住局面不成问题。

  只是戚继光派的人马在这茫茫草原上能不能找到自己,那就很难说,所以自己不能坐以待救,必须继续往大同方向走。

  何况,要是那帮骑兵所言非虚,这地方真有野狼群出没,自己最好还是离俺答汗和自己的两匹死马越远越好。

  死马的血腥味会引来野狼群的,而野狼群若是规模像那些骑兵说的那么大,那么两匹马很可能不够吃,自己刚好是餐后甜点。

  萧风走着走着,就听见身后远处的草丛中传来了唰唰唰的声音,在风吹草叶的声音中显得格外响亮,让人毛骨悚然。

  萧风不敢动了,他伏在草丛中,拿起望远镜,远远地看向后方。

  一群灰色的草原狼,像泥石流一样冲倒了一排牧草,奔袭而来,先是在远处的俺答汗的死马旁停下来了。

  多少条狼?萧风数不清,但他感觉至少有三百条以上,怪不得那些骑兵如此恐惧。

  这样的狼群,别说一百个骑兵,就是三百个,一对一,也未必就能赢。因为这是在半人高的草原上,狼几乎可以算是隐形的。

  狼群对付骑兵时其实是忽略马上的骑手的,它们的斗争经验是针对马匹的。野狼群和野马群在远古时期就是天敌。

  野马群中的儿马,也就是成年公马,在自然界中几乎是无天敌的存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别说野狼,就是豹子也不是对手。

  老虎应该能打赢儿马,但问题是,野马群是草原上的动物,从不会出现在有老虎出没的地方,所以这种假设意义不大。

  但狼群会袭击野马群中的小马和母马,它们中的一部分会被踩死,但它们在被踩死前会用钢牙利爪划开野马的肚子,那也是野马最脆弱的部位。

  肚子被划开,野马就等于已经死了,它们会在奔跑中踩碎自己的内脏,成为野狼群的美食。

  所以每次野狼群捕猎野马群,都会是一场惨烈的厮杀,狼群如果有更好的选择,它们一定会选择牛羊,而不是野马。

  但这种厮杀的记忆,被狼群一代代传承下来,到对付人类骑兵的时候,依然能派上用场。

  狼群此时已经将俺答汗的马一扫而光,连细一点的骨头都没有留下,只剩下几根腿骨和头骨。然后它们闻着血腥味又找到了萧风的白马。

  吃白马的时候很多野狼受伤了。因为白马被射得像刺猬一样,对狼群来说就像是一条有很多刺的鱼,一不小心就会被扎伤。

  但野狼们还是排除了困难,将白马吃得干干净净,几只被断箭扎伤了喉咙的狼每人抢了一大块肉,把断箭往下噎一噎,这是老狼们教的办法,虽然未必正确。⑦④尒説

  没吃饱的狼群继续嗅着鼻子寻找着,希望找到另一匹不知为何倒下的马匹。但它们闻到了不同的味道。

  更香,更嫩,更白,更让群狼兴奋。所以某些犯罪分子被称为色狼,确实是有原因的。

  萧风伏在草丛中,看着鼻子嗅地,逐渐逼近的狼群,心里暗暗叫苦。他摸了摸自己怀里的弹药,只剩下十颗左右了。

  当初为了演得更像,装子弹的包袱皮都扔掉了,剩下的子弹揣进了怀里,预备着刺杀俺答汗,最多预备着和骑兵们拼命,可真没预备过要对付狼群啊……

  狼群越来越近了,领头的狼王猛然停住了脚步,将头抬起来,用鼻子在空中大力地嗅着。

  萧风缓缓端起了枪。后现代的狼群是很害怕火药味道和爆炸声的,有时候一枪就能吓走一群狼。

  但萧风很怀疑明朝的狼是否对火药有这种自觉性,毕竟后现代的狼有爷爷教他们。

  人类有一种棍子,能打出巨大的响声,那玩意很厉害,能把你打死,所以你听见那个响声,闻到那种味道,就跑吧!

  但明朝的狼恐怕还没机会得到这种素质教育,它们的爷爷只见识过弓箭和大棒子,它们无知者无畏。

  但不管这匹古代狼群的受教育程度如何,萧风都没法再耽搁下去了,因为领头的狼已经发现了他。

  隔着草丛,狼王绿油油的小眼睛,发出了色眯眯的光,直盯盯地看着萧风,伸出舌头流着口水,果然和流氓没什么两样。

  砰!不等狼王发出兴奋的嚎叫,萧风的枪先响了。狼王像被迎面打了一记重拳,硕大的灰色身体凌空飞起来,重重砸在了地上。

  这一声巨响加上火药刺鼻的味道,让狼群陷入了短暂的恐慌。但奈何狼群没文化,对火药没有起码的尊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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