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410章 草原形式 山川河泽法令  从殷商开始的千年世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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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章 草原形式 山川河泽法令[3/3页]

  何。只可惜朝廷和皇室都不吃这一套,直接言邦周时期为井田制,现在是私田制,难道要以邦周时期法令来处置现在的问题?

  若是真有人敢头铁,言以邦周法令处置,皇室和朝廷直接就要以怀念邦周,居心不轨,谋反论罪。

  可惜经过几十年的政治风雨,那些勋贵、官员们都学精了,没有人敢在这种事情上多嘴。于是只能以侧敲旁击的方式劝谏。

  朝廷推行法令,也不能强推。毕竟山川河泽朝廷管不过来,若是那些勋贵真想要隐藏,一时间朝廷也发现不了,所以这种法令必须给勋贵、官员、豪强们留下一些利润。

  在经过几番讨论之后,最终山川河泽法令有了一套雏形。对于普通百姓采樵、打鱼或者采集、打猎并不进行收税。但是若是大量成规模的进行,就会收取赋税。

  比如圈占湖泊养鱼,圈占山林以伐木制碳等等,这些都是需要缴纳赋税,并且需要向当地官府缴纳租赁金的。具体租赁金和税收会再次进行商议。

  对于矿产之类的东西,在发现之后,可以向朝廷购买开采权。即便是在自己土地上发现矿产,依旧需要向朝廷购买开采权。同时需要缴纳赋税。

  普通矿产可以任意买卖,但是像是铜、银、金等重要矿产,必须在朝廷的监管之下进行开采。而且产出的矿石也不能随意贩卖。可以自行冶炼后贩卖,也可以卖给朝廷工坊。

  通常来说,向朝廷购买开采权,价格并不算太贵,大约是每年矿产的十分之一,朝廷的税收则是在两成。其他的还有一到两成需要分给当地衙门,经过计算之后,大致就是开采矿产的勋贵能够获得四成利润,朝廷获得三成,地方官府获得两成,皇室一成划入少府。

  虽然看上去勋贵们获利最高,但实际上勋贵需要负责开采,需要负责人力物力,当然朝廷也会承担一部分。

  经过一番商议之后,这条法令的雏形最终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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