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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高顺[2/3页]
戏策不修边幅,头发散乱常常如头顶鸡窝。高顺则与之相反,每一根发丝要么收入头顶,要么敛入双鬓,用一块蓝色巴掌大小的方巾和一根二指粗的褐色布条,在头顶结起个圆髻。方巾褪色得厉害,泛起灰白,仅剩丁点浅淡的蓝色。
高顺的眉如横峰微微上斜,双目有神,起了少许干皮的两唇之间夹有一条直线,没有半点弧度,坚毅沉稳的面庞,不言苟笑。
衣衫简朴,上下却没有一处褶皱,步子行进间距,每一步都是两尺。
严谨到近乎苛刻。
他的身子挺直,如同古柏,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压垮他的脊梁。
而与高顺差不多身高的李肃,在吕布身旁佝着身子,倒显得颇为滑稽。
吕布是个很直接的人,问话的方式也是开门见山:“高顺,离开这里入我狼骑营,如何?”
面对吕布的出言相邀,这个衣着朴实的汉子怔在当场,愣了足足有三秒钟的时间。
然后,他将手中的箩筐放在脚旁,身子直起,双手抱拳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口中婉拒了吕布:“多谢吕将军抬爱……但,高顺不愿去狼骑营。”wap.xs74w.com
此时的高顺已然猜出了吕布的身份,这些时日,吕布的事迹早已传遍了雁门郡大小各县,“飞将军”“盖世英雄”“狼骑共主”等一系列的头衔,使得他所绽放出的光彩,掩盖住了所有的边塞将领。
偶尔休息的时候,他也会听到诸如此类的消息,但他从来都只当做故事来听,那些人和事,离他委实太过遥远,
故事中的吕奉先三十余岁,蓄短髯,手中一杆方天戟,墨甲黑袍,魁梧勇猛又能征好战,仅一个人就能凿破鲜卑万千铁骑。
如今见到真人,不曾想他,竟这般年轻。
一旁的李肃听到高顺的回答差点吐血三升,多少人梦寐以求,挤破脑袋想去的狼骑营,到了高顺这里,居然被他给直接回绝了,未免也太不识抬举。别说是入狼骑营,就算是去当一个普通的士卒,也比在这当个马仆要强上许多。
你不想去,让我去啊!
李肃在心中大呼,多么希望吕布邀请的那个人是他,而非高顺。
“嫌士卒身份低微了吗?那我给你个军侯如何,军司马也行……”
吕布如是说着,如果高顺还嫌小,想当校尉或者将军的话,此生从未求人的吕布不介意去镇北将军府一次。
李肃听得眼睛都快蹦出来了,他从入伍到现在已有三四年的光景,也才混了个什长,至于什么时候能再往上挪一挪,爬到队率和百夫长的位置,就只能全靠运气了。
如今吕布一张口就许诺给高顺军侯、军司马,这叫李肃怎能不嫉妒眼红。
马仆和校尉身份的差别,就如同普通百姓和羽衣卿相,地位天壤之别不说,更不会有任何的交集
第五十七章 高顺[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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