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31章 上面动动嘴,下面跑断腿  大明:乡村小状元,老朱贼稀罕我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131章 上面动动嘴,下面跑断腿[1/3页]

  朱七牛道:“你想啊,假使是你要存钱,你拿着一箱金子或一沓大面额宝钞,那你把它们存进银号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孟毓崇想都没想就答道:“一自是因为安全,免得被人偷了或抢了,二则是因为方便。

  毕竟就算是金子和宝钞,多了还是携带不便,换成一张存钱的契书,走遍大江南北都不怕,随用随取,岂不美哉?”

  “可是就算换成契书,如果还是被偷被抢呢?那还安全吗?

  退一万步说,这笔钱有没有可能在无意中遗落?那是一堆宝钞和金子容易遗落,还是一张薄薄的契书更容易遗落?

  我倒觉得换成契书反而更不安全,契书上的金额越大越不安全,丢了之后也就越心疼。”

  “这……。”

  孟毓崇暗暗假设了一番,自己有一万两银子或更多银子,不方便携带,于是换成宝钞,结果还是太多,不方便携带,于是又换成一张契书,结果自信满满上路时,却给搞丢了,被人家捡到了,人家开开心心拿着契书换钱去了,自己却……穷困潦倒。

  他不禁有些想哭。

  “不想这银号出纳之间,竟然有如此多如此大的弊端,下官真是忝居出纳清吏司郎中之职位,贻笑大方,贻笑大方啊!”

  起身恭敬的给朱七牛倒了杯茶,孟毓崇诚恳的请教道:“还请大人为下官指点迷津,下官感激不尽。”

  朱七牛笑了笑:“很简单,实名制。”

  “什么意思?”

  “就像是路引和科举履历一样,在存钱的契书上写上存钱人的名字、户籍、功名、身材相貌等,若取钱人与契书描述不符,则不予取钱,甚至要报案查证。

  若存钱人不甚丢失或被偷被抢走契书,持户籍、路引、官府证明文书等,可照旧取款,但留存的存根需注销,以免有人见缝插针,利用条规多次取款。

  若存钱人死亡或不宜出行,由他人代取,则需另外出具官府证明,然后依照上例放款。”

  孟毓崇听的是心花怒放,忍不住拍起了巴掌:“不愧是您啊,这般奇思妙想,下官今日真是长见识了,若能照此施行,定然万无一失,不给任何人

第131章 上面动动嘴,下面跑断腿[1/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