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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_犟眼子(3)[3/3页]

  还可以仿制欧洲历史上生产的瓷器,现在,那些瓷器厂基本上做不了原来的瓷器了,我询问过,一是找不到符合历史条件上的瓷土,二是现在都是生产线加工,纯粹的完全手工的制坯已经找不到熟练工人了,在这个方面的市场也很大,尤其是北欧的一些人,他们非常喜欢在家里的壁炉上摆放几个历史上的王室用瓷……”

  “你的意思是要作伪了?”李凡一脸严肃的看着哈维,“如果是作伪,我肯定不会参加,要知道,那是触犯法律的,我郑重的提醒你们,不要去做!”

  “错!我们不是作伪者,我们是仿制者!”史密斯大言不惭的继续说道,“我们要学习你们那边的惯例,要在作品上做出标识,用意证明古代作品的优秀,证明我们的优秀,更重要的是,我们想让一些喜爱这些瓷器的人得到满足。”

  李凡无语了,这是一群兜里有俩钱就想着疯狂的人,他们这一生中可能也曾经失败过,但是,他们从来不会忘记自己的追求,甚至从来都不原意失去任何一次机会,而自己到欧洲来,在哈维看来就是一次机会,因为哈维了解他。

  李凡能不能躲避呢?李凡在脑子里快速的运转着,似乎不太容易,哈维策划这次的行动至少有几个方面的用意,第一,为他将来掌握了海上考古技术后做一定的市场储备,如果在海上发现了一些算是文物却又无法到拍卖会上送拍做准备。

  会出现哈维预想的那样吗?会的,一旦在汉堡附近的海域里找到一些东西,比如一些历史上的小文物,如那个时代的瓷器,特殊的一些用品,可只要其有人提出那是自己祖先的物件时,拍卖公司就不可能上拍了,对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禁拍令,可这个时候如果有人私下里找到公司,公司也合适的价格出让就不受限制,甚至可以在刚刚出水的时候,还没有公布消息的时候进行转让,而能做到这些,就需要有一个比较庞大的熟悉历史的而且还很热衷于收藏的“粉丝团”。hTTps://WWw.xs74w.com

  这样做哈维不违法吗?严格意义上说是踩线走,作为一家商务运作的公司,完全有理由说自己是为了让资金运转起来,只象征性的收了打捞成本,任何人对物品的异议仍然存在,完全可以去找新的主人掰扯啊!至于与新的主人达成什么样的和解交易,这与哈维公司无关,哈维公司不能无限制的停留在各种官司之中吧?这也是哈维考古公司的特殊性,所以,他们在物品转移合同中明确规定,物品转移的时候,对物品所有权的争议一并转移,这在西方法律中是被允许的。

  想要建立这样的粉丝团,就需要有一个经济实体,同时,也需要有所商品经营,在当下几乎所有商品都被各个资本瓜分的时代,什么商品适合这个实体去经营呢?似乎没有,不起眼的做不起来,稍微起眼的,一旦做起来,原来的提供者就会变脸,就会要来瓜分市场上对商品的认可,到那个适合,作为营销商只能换商品,类似的事情几乎在商场上天天上演,所以,哈维想要弄一个自己的商品,不受别人控制的商品,这是哈维与施密特等人策划的第二条原因。

  第三,哈维是汉学家,他深深的知道,东方文化博大精深,而李凡不仅自己是一个学识渊博,富有想象力的青年科学家,学者,同时,在李凡的身后还有强大的Y大学作为后盾,在哈维看来,Y大学的学术研究能力深不可测,许多学系的建立完全是以社会需求为核心而展开的,这点是与汉堡大学有着严格区分的,这都什么年代了?在汉堡大学这样的以综合理工科教学研究为主的大学里还保留着神学院,说起来能叫人相信和理解吗?事实上,在欧洲许多著名大学里,都顽固的保留着一些与社会完全脱节的学系,用他们的话说是要保留传统,正是因为这样的大学不仅名气大,历史长,更重要的是他们坚持传统,这才给了类似美国斯坦福大学这样后起之秀机会,同时也给了东方各大学超越的机会。

  曾经有人做过一个统计,在华人高端科研领域里的带头人,绝大部分都出自年轻的后起大学,而具有传统的老学校只出了一人,还是出去留洋过的海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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