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百三十五章 达不成的协议  明末之七海为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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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五章 达不成的协议[1/3页]

  莫德尔说道:“阁下,您的条款过于苛刻了。”

  李肇基则是回应道:“好吧,那么我再给一个条件供你们选择........。”

  在他说着的时候,莫德尔已经拿出了随身携带的纸笔进行了记录,李肇基说道:“如果你们不想贷款给我,那么我的条件就是,你们不能与大顺进行直接的贸易,荷兰商船最多只能抵达旅顺港进行贸易,你们不仅需要在那里缴纳税款,我还要限制你们的货物种类。

  你们不能把棉布、瓷器、钢铁、丝绸、粮食这些卖给大顺.......。”

  莫德尔记录着,嘴上立刻回应:“阁下,这比另外一个条件还要苛刻。”

  李肇基说:“没有办法,我需要保护我的利益。”

  现在的东方大陆,三国并立,李肇基是无法切断荷兰人与大明之间贸易的,毕竟双方都有充足的意愿,李肇基的阻止最有可能是引发战争。实际上,荷兰人与大明之间的直接贸易,对东方商社造成不了重大利益损失。

  李肇基是担心,荷兰人如何运用他们从大明得到的商品。如果说,荷兰人买到的大明商品是运到欧洲去,那李肇基一点也不会限制,甚至还会鼓励,但荷兰人必然会用这些商品进行港脚贸易。

  这些商品会被荷兰人卖去日本、大顺、满清以及南洋诸国。

  每一个市场,都是有限的,当荷兰人把明国商品卖到日本,必然导致大明商人卖去日本的货物减少,货物减少,大明与日本长崎之间的船只就会减少,船只减少,直接与船只数量挂钩的行水令牌就会减少。

  而如果卖去大顺,那么东方商社对大顺进口货物的垄断就会完全的消失,而这是在三国时代,李肇基拓展的主要利润来源。

  所以李肇基才给出了这样两个条款,后一个条款,直接让荷兰人无法涉足东方商社垄断的贸易范围。而前一个条款,则是会极大的限制荷兰人的利润空间。

  说着,李肇基笑了笑,对莫德尔说道:“何斌先生告诉我,莫德尔先生是一个专业的商人,真正的专家。为了让贵国能做出一个适合的选择,我可以稍稍向您透露一下东方商社与大顺的合作。”

  李肇基暂且告退,从自己的起居室里拿来一封公文,递给了莫德尔。

  这是刘明德代表商社在淡水与大顺签订的一系列合作条款中的贸易部分,这些条款非常多,但作为一个专业的商人,莫德尔是可以看明白的。

  简单来说,大顺现在占领的中国北方,也不是一个完全自给自足的经济体。

  北方经历了太多年的战乱,经济被破坏的非常厉害,为了恢复经济,赈灾济民,同时支持山海关的战争,大顺需要海量的钢铁、粮食、棉布等手工业产品,而从长期来看,大顺也需要外部输入资源。

  比如,在大明的时代,每年需要南方经过运河输入到北方四百万石的漕粮,才能维持京城的运作。

  当然,大顺没有京营等靠漕粮维持生活的阶层,但大顺同样要面对来自辽东、草原的威胁,在山海关内和九边维持了大量的军队,而且这支军队的规模还在不断的扩张着。

  但现在漕运中断了,只能靠海运。

  对于大顺来说,只有东方商社同意,才能通过海运满足大顺的需要。

  大顺内部不是没有讨论过与荷兰人合作,搞掉东方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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